要账公司分享个人债务清偿顺序
个人债务是指个人负担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无关家庭共同生活时所产生的债务。下面金鼎盛要账公司为大家分享个人债务清偿顺序
1、优先债权。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
2、普通债权。普通债权是相对于优先债权而言的,即没有抵押、担保等情形的债权。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海域使用权;
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6、交通运输工具;
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1、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4、担保的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